400-071-5757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文章纠错

内容纠错

自治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宣贯会

时间:2015-08-10

地点:自治区经信委机关二楼203会议室

费用:免费

参会对象:自治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关于召开推动自治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发展政策落实宣贯会的通知

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乌鲁木齐市经信委、昌吉州经信委,各有关金融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党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刘建新同志的指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及《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5〕57号)精神,切实把惠企的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召开2015年推动自治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会期半天。

地点:自治区经信委机关二楼203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自治区经信委领导讲话(不超过10分钟);

(二)自治区金融办领导讲话(不超过10分钟);

(三)自治区财政厅领导讲话(不超过10分钟);

(四)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解读《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方案的通知》,明确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不超过20分钟)。

(五)邀请乌鲁木齐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商业银行三家金融机构发言。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新政办发【2015】57号文件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今后工作举措(不超过15分钟);

三、邀请参会单位及人员

1.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1名。

2.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各1名。

3.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负责人1名。

4.小微企业负责人1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的自治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企业于2015年8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言单位材料电子版报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

(二)请乌鲁木齐组织企业50家、担保机构15家、服务机构10家。昌吉州经信委组织企业30家、担保及服务机构10家参会,于2015年8月12日前将参会单位及人员报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

(三)请各单位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联系人:  王莉  王涛  

联系电话:0991- 4523449   4523436(传真)

电子邮箱:xjzxqyj@163.com


附件: 1、邀请参会单位名单

2、报名回执表

自治区经信委(代)      

2015年8月7日


附件

   


(一)自治区有关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财政厅、科技厅、商务厅、工商局、工商联、各行业管理办公室领导(12)。

(二)中央驻疆单位:新疆银监局、新疆证监局、新疆保监局分管领导(3)。

(三)各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浦东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昆仑银行、天山农商银行分管领导(19)。

(四)企业80家(乌鲁木齐50家、昌吉州30家)。

(五)担保机构7家(乌鲁木齐10家、昌吉2家)。

(六)中小企业服务机构10家(乌鲁木齐10家、昌吉8家)

(七)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


我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