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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政策解读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维护农民权益与增进农民福祉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和首创精神,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让农民成为农业现代化的自觉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坚持优产能调结构协调兼顾。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更加注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更加注重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数量平衡、结构合理、品质优良的有效供给。

——坚持生产生活生态协同推进。妥善处理好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的关系,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推进清洁化生产,推动农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双轮驱动。把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作为两大动力源,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各项改革,着力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农业发展由注重物质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市场政府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支持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作用,建立主体活力迸发、管理顺畅高效、制度保障完备的现代管理机制。

——坚持国内国际统筹布局。顺应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大趋势,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快形成进出有序、优势互补的农业对外合作局面,实现补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竞争力的有机统一。

——坚持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转移,积极发展小城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政策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发〔201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