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及我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部署,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成科技资源,聚焦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为建设“六个首府”、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科技支撑,结合2017年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我局编制了《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编制原则和方向
(一)编制原则
坚持优化布局、顶层设计、统筹兼顾、合理配置的原则。课题采取命题公示,以定向委托、竞争选拨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二)支持方向
围绕反恐维稳、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三大工作格局,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攻关,解决公共安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和制约我市产业发展核心攻关技术及城市建设中突出的重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才与基地建设和协同创新等。
(三)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后补助、以奖代补。
二、计划类别
根据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乌鲁木齐市重点实施三大类科技计划。
(一)科技重大专项
1、科技维稳专项(单独发布)
2、科技支撑经济发展专项
3、科技提升城市建设专项
4、丝绸之路经济带“科技中心”建设专项
5、科技惠民专项
6、生态环境整治与污染治理专项
(二)创新环境(基地与人才)建设专项
1、创新平台建设
2、创新能力建设
3、人才工程专项
(三)协同创新专项
三、实施主体
在乌鲁木齐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四、具备条件
(一)必须符合《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设施;具有产业化能力和配套资金;掌握所申报竞标项目领域的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并具备前期支持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或产业化的工作基础,申报单位需落实一定比列的配套资金。
(三)实施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具有领导、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的能力。
(四)编制《申请书》要科学合理、目标明确,严格按照《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制定最优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促进产业发展措施、完整的经济技术指标及实施计划,合理的经费预算等。
五、报送申报书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网络申报平台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报送方式
1、各类项目均采取网络填报方式。填报用户需登录乌鲁木齐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ustb.gov.cn),在“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申报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备案并经确认后登陆系统。进入系统后,请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填写项目书。待确定内容不再修改时,将相关附件一同提交上传到系统。(填写的电子附件材料必须齐全,需在附件中填加与项目有关的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信用评价等级证书、配套资金承诺书等,以图片、word形式均可)
2、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3年。
3、涉密项目须根据项目申报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6份,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并在申报系统中简要填写内容提交。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