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乌鲁木齐搏得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的新疆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基础上共同建设的,主要为全疆的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提供孵化物理空间、培训咨询、监管指导、创业扶持等相关公益性服务。
1、场地服务方面:为入驻项目提供三年免费场地支持;可免费提供办公桌椅、电脑、公共会议室等基础设施;配套多功能教室、公共会议室,咖啡吧等硬件配套设施;
2、政策服务方面:已向市、区工商局申请了绿色通道,可协助企业完成工商、税务注册手续办理;及时向创业团队提供国家、自治区、市创业优惠政策及创业信息;
3、资金服务方面:推荐和协助符合条件的孵化项目向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申报科技、文化、民生类的资金扶持计划;积极引入风投公司,降低学生创业风险;
4、孵化服务方面:已引入商务咨询、财务管理及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机构6家,创业辅导员 3 名,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为创业项目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创业项目联络有关创业专家提供咨询服务;举办有关初创企业管理所需的各类培训;
5、技术服务方面:促进科技型项目与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对基地内孵化成果较好的项目可进驻新疆米东科技创新服务基地内完成技术成果中试转化。
房租说明:
1.前三年免租;
2.第四年至第五年,按市场价的80%收取;
3.第六年开始按市场价收取。
入驻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工作室及创业企业可入驻孵化基地:
(1)项目团队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是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
(2)发起人拥有创办公司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公司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3)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室或企业中大学生所占有的股份应不少于1/3,小微企业可优先入驻;
(4)孵化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5)无知识产权纠纷且项目具备一定成熟性;
(6)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应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7)创业工作室需经院系推荐,并在管理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2、符合以下条件的校企合作企业可入驻创业基地:
(1)除满足上述条款中(2)(5)(6)要求外,企业以往经营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市场行为和市场资源;
(2)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合作项目,并有可行的实施方案; (3)项目与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的发展定位应具有较强的关联度,能够结合院系的专业设置与院系实施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或优选大学生种子选手,采用代工、分包、合伙、参股等方式,吸引大学生全面参与企业项目实施。
入驻流程
1.提交入驻申请材料
(1)创业工作室需提交的入驻申请材料包括: a.创业工作室入驻申请表; b.创业计划书及院系推荐表;c.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大学生创业企业需提交的入驻申请材料: a.创业企业入驻申请表;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拟新办企业可后补); c.项目计划书和院系推荐表; d.企业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e.企业简介与创业项目实施方案。
(3)校企合作企业需提交的入驻申请材料: a.企业入驻申请表;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 c.企业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d.企业简介与合作项目实施方案; e.校企合作协议书和院系推荐表。
2.入驻审核
管理公司组织人员对拟入驻机构(或负责人)提交的以上文件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项目和企业,提交孵化基地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后,报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批准后实施。
3.办理入驻手续
对批准入驻孵化基地的机构与管理公司签署“创业基地入驻合同”并办理入驻手续。
地图交通
详细地址:
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23号4号楼
公交车站:
区团校/幸福路-17路、306路、602路、907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