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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的通知

申新创服 2022-04-27 21:27 发表于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激发我区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加快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促进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专利转移项目

    通过专利技术转移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从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生产市场化的转移,使之成为企业产业转型提升、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方式,提升关键技术掌控能力和产品的技术附加值,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

(二)专利转化项目

   将专利成果产业化,将创新成果专利技术转化至企业的生产应用中,推动发明创造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促进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

(三)专利导航类项目

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应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当中,实施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专利导航,建立专利特色行业数据库,实施专利信息智能分析服务,建设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二、项目支持方向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技术实施及其产业化(含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设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二)农业生产领域中专利技术实施及其产业化(含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生产领域);

(三)现代服务业领域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

(四)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标准系统化;(五)其他需要支持的专利实施项目。

三、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可靠。

(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持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服务机构具备促进新疆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服务条件;承担专利导航项目单位须具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和专业的工作背景,具备该产业(领域)检索分析所必须的专利数据资源及相应的检索工具。

(四)具备专利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包括实施场地、必要的设备、一定的自有资金、科研创新条件和研发队伍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推荐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专利转移类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转移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专利转化类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转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

3.专利导航类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3)。 

(二)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4)

(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准备一式三份,由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推荐申报(高校、科研院所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四)申报推荐程序

1.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发动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转移项目申报书》(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转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4)。

2.各地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并按《各地州2022年专利实施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5),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2022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带公章)统一报送区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同时寄送。

3.由区局组织评审,综合考虑申报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等因素,确定最终重点项目名录。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联系人:聂强  潘维强

联系电话:0991-2817259

电子邮箱:6924433@qq.com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转移项目申 报 书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转化项目申 报 书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导航项目申 报 书

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5:各地州2022年专利实施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汇总简表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