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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 服务机构的通知

政策解读


政策全文

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企业主体培育与载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38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载体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财企〔201653号)以及《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乌科发〔201747号)的工作要求,为推动乌鲁木齐市科技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降低科技企业创新投入成本,集聚和培育优质科技服务资源,鼓励本市科技企业充分利用区域内的科技服务业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满足中小微企业多样化服务需求,设立红山科技创新券,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壮大。现公开征选乌鲁木齐市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市创新券服务机构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年度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技术创新服务、财税服务、法律服务、市场拓展服务、管理培训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服务、信息化服务等,且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科技服务资质:

1、人力资源服务:重点支持人力资源培训和引进服务。

2、技术创新服务: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移、产学研、工业设计等技术创新服务。

3、财税服务:重点支持税务筹划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汇算清缴、财务审计等财税服务。

4、法律服务:重点支持法律咨询、法律诉讼、法律文书代理、公证等法律维权服务。

5、市场拓展服务: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政府(国有)投资项目采购、外贸代理等市场拓展服务。

6、管理培训服务:重点支持企业管理培训、创业培训、金融法律培训及各行业主题培训等管理培训服务。

7、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重点支持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卫生与安全体系等认证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国内外产品认证服务。

8、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支持知识产权策划申请、专利代理、专利维权、商标代理、知识产权贯标等知识产权服务。

9、资质认定服务: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等咨询与专业代理申报,高企年报指导等资质认定服务。

10、信息化服务:重点支持企业提升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以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和信息安全服务。

入库服务机构的有效期为3年,每年的服务内容以当年的服务机构征集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符合《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第三条服务机构的入库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程序

下载申请指南、申请表——按照要求向市科技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市科技局审核——社会公示——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下达入库通知书。

四、申请材料

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下载《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6、可以选择提供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材料签章齐全。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需带齐原件,由受理部门进行审核。如需其他证明材料,受理部门将另行通知。

五、申请表格

通知涉及提交的表格,登录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乌鲁木齐市经信委、乌鲁木齐市人社门户网站下载。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市双创办

(二)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171229日至20181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

(三)联系人:何慧茹      0991-7695806

(四)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水区南湖南路188号乌鲁木齐城建大厦对面)

七、决定机关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

八、办理时限

综合受理情况,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九、证件

证件:批准文件。

十、法律效力

凭批准文件加入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库。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附件1:《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双创示范办

    20171226


附件:关于征集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 服务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