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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人才的通知

  • 发布单位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 项目分类其他申报
  • 项目级别地州市级
  • 截止时间2016-10-25

各区县科技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乌鲁木齐市中长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乌鲁木齐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培养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6年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的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各区县、各单位组织推荐,同一人选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推荐,未完成项目验收、评估的往届人选不得推荐。 
  视推荐人选情况,各项目入选人数可在计划人数基础上增减。完成项目验收、评估的优秀往届人选可直接入选获连续支持。特别优秀的人选可推荐“万人计划”后备人选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二、遴选和支持 
  (一)遴选 
  遴选工作分为推荐、评审、制订培养方案三个阶段进行。 
  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各类拟入选人员名单。由拟入选人员、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遴选机构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修改建议,三方达成一致后按照培养方案确定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不能就培养方案及支持方式达成一致的人选按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处理。 
  (二)支持 
  乌鲁木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计划选拔12名,人均支持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培育期:1-2年。 
  乌鲁木齐“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计划选拔8名,人均支持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培育期:1-2年。 
  乌鲁木齐市“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项目,计划新选拔100名,依据《乌鲁木齐市“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培养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予以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请专利、学术培训交流等费用补助,可申报专项“人才工程”科技计划资金支持。培养期:4年。 
  三、要求和流程 
  (一)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推荐(推荐条件详见推荐指南),认真审核推荐材料。拟推荐对象要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 
  (二)正式推荐人选按类别填写推荐表格,推荐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16年10月25日前,邮寄或送达市科技局政治处,电子版(PDF格式)同时通过邮箱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刚 梁林 
  电 话:0991-2313703 18999901821 18999133932 
  传 真:0991-2313703 邮 箱:603122347@qq.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83号市政府第一联合办公楼五楼政治处 
  邮 编:830002 

附件: 
  1、2016年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人选推荐指南;   
  2、乌鲁木齐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推荐表 
  3、乌鲁木齐市“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推荐表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