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当您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该通知书有效期内未办理完相关手续需要对通知书延期时,请准备如下材料办理延期申请: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三、各区县工商局办理联系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规定,您的营业场所处于哪个辖区,您就可以持上述材料至辖区工商局办理相关业务。
联系电话:0991-281023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号可办理业务:1、名称预先核准及延期;2、三证办理;3、其他相关问题咨询。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号可办理业务:1、名称预先核准及延期;2、三证办理;3、其他相关问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