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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 项目分类项目申报
  • 项目级别国家级
  • 截止时间2016-10-15

新商发〔2016111

     关于做好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新财企2015133号)规定,结合当前外经贸形势要求,现将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贸稳调结

  1.支持贸稳调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战略和规划,结合自治区外经贸发展形势和特点,优化贸易投资布局,培育特色外向型经济,举办或承办大型国际性展会等。具体包括:支持政府部门搭建外经贸发展平台,在境外举办展洽活动;支持农畜产品标准化建设;支持外经贸发展研究。

  2.持外中小企开拓市发挥财金的引作用,推社会金加大中小企的支持,在信息管理、调查风险控制等方面,中小企开拓市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包括:境外展会;境外展会(体);境外利申;商册;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支持中小外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持中小外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支持中小外增加企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支持中小外培育争新优势等

  3.支持贸转型升展。贸产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准制,支持国际营销和售后服体系建,加品牌品的推介宣极承接国中高端产业转移。鼓励新外贸发展模式,培育新兴业态和新优势,提升外贸发展的量和效益。

  鼓励有力的跨境子商,建“海外”和海外运中心等服务设施,通过创新技手段和服模式,以企业对B2B)方式开拓市提供合配套服,提高便利化水平,大服覆盖面。

  4.支持加工易梯度移重点承接地建(另文印)。

  5.支持进设备和技、关零部件(另文印

  (二)促务贸

  支持院批准的服外包示范城市完善公共服平台,加强现有平台筹利用,提高使用效率。批准的服外包示范城市按照国家有关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向自治区商务厅厅报送相关材料。

  (三)支持重点域的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另文印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指南有关条件的单位,请按照属地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各地、州(市)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并对申请单位的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于1015日前向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报送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各一份。

  各地州市商局在做好辖区内有关申报审核工作的同时,请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zxzj.mofcom.gov.cn),贸稳长调结”和贸转型升级创材料及其有关情况,做好外经贸专项资

  中小企开拓市”的在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的同时,登录“外经贸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meimdf.org.cn)报有关项目信息,企业申报系统截至108日关闭。

  三、其他要求

  各地、州(市)级财政、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应包括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支持项目明细、资金使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等,绩效评价报告请20173月底之前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

  对于申报环节提交虚假申报材料、发生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项目所在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对于申报阶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扶持企业发展项目资金。

   

  附件: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696